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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987年612事件,讓謝長廷、洪奇昌、江蓋世三人,面臨漫漫長夜的司法官司。(19870618民進週刊612事件封面)_400.jpg

1987612事件,謝長廷、洪奇昌、江蓋世三人,共同面臨漫漫長夜的司法官司的命運。(19870618民進週刊612事件封面) 

窩在車裡頭,陣陣的廢氣,燻得我們很難受。我身高一八○,也每天彎著腰,蹲坐在裡頭,車子晃來晃去,…..這輛『台灣命運號』戰車,雖是由一輛快要報廢的中古發財車,改裝而成的宣傳車,中途拋錨數次,居然能奔波各地,翻山越嶺,環島千里,完成全程。 

 

 

/江蓋世

 

 

198709江蓋世「命運之旅」,『台灣命運號』戰車,它雖是由一輛快要報廢的中古發財車,改裝而成的宣傳車,但仍能奔波各地,翻山越嶺,巡迴全島.jpg 

19879月,江蓋世等人「命運之旅」的宣傳戰車。台獨運動史上,唯一的一輛『台灣命運號』。

  

 

九月五日,鄭南榕因誹謗官司,再度開庭,我前往聲援,暫停一天的「命運之旅」活動,自九月六日開始,我們就一路南下遊行、進香、演講、唱台灣民謠。九月四日,我們在總統府廣場的那場拉距戰,我毫髮無傷,自由進出,因此,我就判斷,第二波的「命運之旅」,國民黨當局,應該不會下手將我逮捕。這樣,我更可堂而皇之的,把「台灣人走台灣路」的理念,散播到全島。但是,我們一開始走的那幾天,卻出了各種狀況。

 

  首先,我們那輛寶貝的『台灣命運號』戰車,由台北到新竹,中途就拋錨了三次,還好,有楊木萬在,經他修修補補,又拖到修車場動個小手術,勉強可以開到新竹。這輛小發財車,可是我們目前唯一的財產,雖然它的外貌,跟廢車場的報廢車差不了多少,我還是心裡暗自祈求老天爺保祐,希望它不要半途陣亡,更不要中途出事,天氣好的時候,我們幾個弟兄,會站在戰車的上面,而刮風下雨時,我們就統統塞在裡頭。

 

還有,不知是不是引擎有故障,或燃燒不完全,窩在車裡頭,陣陣的廢氣,燻得我們很難受。我身高一八○,也每天彎著腰,蹲坐在裡頭,車子晃來晃去,享受那轟隆轟隆的引擎聲……。也許是「天公疼憨人」,這輛『台灣命運號』戰車,中途雖然拋錨數次,居然能翻山越嶺,環島千里,完成全程。我看著它,真想頒它個「最佳台灣精神獎」!

 

  再來的一件事,就是九月十日的法院衝突事件。台北縣的一位黨工雷金寶,他在我們六一二事件開庭時,參與聲援,因衝突事件,而遭移送法辦。九月十日,台北地方法院開庭,另一位民進黨黨工莊勝惠,他在聲援雷金寶的過程中,大罵法官不公平,而被當時的推事沈銀和,下令強制出去,莊勝惠不聽,當場轉頭向沈銀和開罵,沈銀和下令逮捕,在逮捕的過程中,蕭貫譽與蔡文旭這兩位原本要擔任協調工作的幹部,卻在一陣突如其來的衝突中,一併被捕。

 

  蕭、蔡二人被捕,我雖感震驚,但也深知,他們根本就沒有犯意,也沒重大罪刑,應該會沒有事的,可是檢方押著莊勝惠跟蕭、蔡二人,不肯放人,齊來聲援的許多黨工,大家就靜坐在台北地檢署大廳,要求檢方放人。我們由下午一直靜坐到晚上,最後,檢方同意讓蕭、蔡二人交保,而莊勝惠則收押,移往土城看守所。

 

  蕭、蔡二人,雖然放了出來,暫時安了下心,卻給我一個警惕,雖然我自己堅守非暴力,但突然遭到外來的刺激,如警方打人啦,或法官下令抓人啦,我身邊的同志,很可能基於自衛,措手不及之餘,而想反抗,若我們一反抗,警方就可公然的指控我們,以暴力妨礙公務,或妨礙秩序,而一九八七年代,層出不窮的群眾事件,有人被抓,其他的人聲援,接著,聲援的人又被抓,後面的人再繼續聲援,就這樣,一直循環下去。因此,我領悟到,非暴力的精神,平常就要訓練,「猝然臨之而不驚,無故加之而不怒」,才能面臨對手突然挑釁時,嚴守非暴力的原則。

 

  同志被抓了,我本身也要去法院報到。我全島「命運之旅」奔波途中,九月十二日,我還要趕回台北,因為,台北地檢署已經將六一二事件的五位當事人,謝長廷、洪奇昌、江蓋世、吳東沂及許承宗等五人,以妨害公務及妨害秩序等罪名,統統起訴。

 

當天,由台北地方法院推事張清埤負責審理。這場官司,才剛上場,但是我們民進黨三位被告謝長廷、洪奇昌、江蓋世,卻統統被限制出境,謝長廷向庭上要求,針對我們被限制出境一事,做個裁定,可是,張清埤不理,於是,針對張清埤的問訊,謝、洪二人都拒絕陳述,而我這方面,我整個心思,是放在全島的「命運之旅」,開完了庭,我要立刻南下台中,因此,我就穿了那件甘地精神綠背心,準備了一張海報,就進了法庭。沒想到,張清埤一看到我的衣服,就下達命令,要我把那件綠背心脫掉,我拒絕服從,我說:

 

  「請問庭上,『甘地精神』四個字,違反了那一條法律?」

 

  張清埤一時愣住,答不上來,法警想要上來強制我脫下,也被他揮手制止。

  這位法官審問我時,他問我有什麼辯護的文件?我答道,只有一張,就隨手從我的包包裡面拿出一張寫著「請判我叛亂罪」的大張海報,我把它攤了開來,法官下令制止,說時遲,那時快,法警一個箭步,便把我的海報搶走。接著,張清埤再繼續問話,我就只重覆下面這段話:

 

  「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,我希望為了這項思想自由,請法官判我叛亂罪,謝謝!」

 

  當時的我,充滿著浪漫的革命情懷,縱然在法庭上,常不按牌理出牌,不過,我革命的手段是徹底的非暴力!如果,台獨思想自由有罪,那麼,就來個最高的叛亂罪吧!今天,你審判我,未來,台灣的歷史會審判你的!

 

  九月十二日早上開完庭後,我鬆了一口氣,就動身南下台中,繼續未完成的行程,沒想到,當天中午,卻發生了一段不幸的插曲。在當天的聲援活動中,因為支持民進黨的群眾,為了抗議「台灣日報」報導不公,一群人前往台灣日報辦公室抗議,一陣衝突中,蕭貫譽、柯家聲等四位黨工,遭到逮捕,而收押於土城看守所,那天,我在台北出了庭之後,趕下台中,繼續「命運之旅」,而當天晚上才聽到這個消息,蔡文旭又不得不離開我們,連夜趕上台北,去關照蕭貫譽的安危。

 

  那幾天,真是狀況連連,屋漏偏逢連夜雨!先是颱風來襲,再來,蕭、蔡二人抓了又放,我自己要上法庭,接著,蕭貫譽又再度被抓,而我們的戰車,數度拋錨,我們的人手,非常有限,只夠開一輛車,拿兩張布條,而我們的經費,一天一天的短缺……那時,我偶爾腦裡會興起一個念頭,「拜託,快點把我抓進牢裡吧,我可以好好舒舒服服的休息!」,但是,這個念頭只是閃了一下而已,甘地那位老前輩的話語,又響在我耳旁,我怎麼能放棄?不,我一定要戰鬥到底,不,我絕對不輕易認輸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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