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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7年童鴻欽與江蓋世單騎環島_350.jpg 

1987年,江蓋世與童鴻欽,兩人鐵馬走全島

 

最近,全民瘋鐵馬。ㄧ位游泳好友告訴我,她四天三夜,台北騎到高雄,健身運動,節能減碳。另一位大溪鄉親好友,email寄來一身最夯最酷的單車騎士定裝照,他告訴我,他從大溪騎鐵馬,一路到宜蘭。前幾天,一位研究生朋友,對我說道:「您不是曾經鐵馬走全島?何不說出來與年輕朋友分享呢?」

22年前,楓港騎到壽卡,精疲力竭,而下來推腳踏車的經驗?夜黑風高,荒郊野外,飢腸轆轆,四下無人的經驗?一片漆黑,海浪拍岸,陳達歌聲,伴我過台東的經驗?……….

 

 

/江蓋世

 

  有一天,次我在家裡蹲馬桶的時候,腦中一直想著,「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」這個抽象概念,反對運動圈內的人,大都耳熟能詳,但是,「思想自由」的概念,怎麼能讓市場賣菜的,路邊賣蚵仔麵線的,很簡單的了解呢?民主國家,人民有很多自由,包括選擇國號、國體、政體、疆界等自由,我要推動台獨思想運動,就要讓人民知道,什麼是台獨,什麼是獨立於中國之外。但怎麼讓人民了解呢?

 

  四十年來,台灣人民從來沒有擁有過中國大陸的主權,但小學生的課本,卻是一葉秋海棠,而不是一條蕃薯,這個認知的差距,要怎樣說個清楚呢?……嗯,我靈感一來,啊,我找到了!下一波的運動,就是「國土之旅」。

 

  我打算騎著單車,全島走一趟,藉著這樣一個象徵性的活動,來宣示「中國大陸不是我們的國家領土」,我們要獨立於中國大陸之外。

 

  主意打定,我戰鬥的意志再度昂揚,我把這個構想,跟童鴻欽交換意見,他非常高興,他本來就是一個馬拉松的選手,擁有充沛的體力,他又喜歡騎單車,常常自己一個人單車長途旅行,台灣的道路,他瞭若指掌,太好了,這種小規模的運動方式,我們兩人講好了,就搞定了。於是,我們就開始集訓,鍛鍊體力。

 

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四日,「六一二事件」又要開庭,我想開完庭之後,就開始單車環島「國土之旅」,直到十二月二十五日,再度回到台北市,配合民進黨中央所發動的超大型政治集會,要求國會全面改選。

 

 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四日上午九點半,我跟童鴻欽兩人,把腳踏車騎到台北地方法院的大門口。這個庭,是由鄭春甲法官負責審理。被告方面,「反共愛國陣線」的許承宗、吳東沂兩人都出庭,而民進黨這邊,謝長廷、洪奇昌兩人並未出現。我十點進去法庭,鄭春甲看到我出庭,也就不再等了,十點正,就叫陳清碧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,然後,鄭春甲法官就開始問我。

 

  從六一二以來,我跑了台灣兩圈,又經常出庭,我對於這種司法體系,甘於替統治當局服務,明明國安法剝奪人民思想自由,是違憲的,而我講出真話,卻要遭到司法的整肅,這種遊戲,我不想再跟他們玩了,於是,我當庭發表兩點聲明:

 

    「第一,請求庭上判許承宗、吳東沂、謝長廷、洪奇昌等人無罪,請判我叛亂罪,判處死刑,判處死刑;第二,我非常感謝庭上,並為你禱告。」

 

  鄭春甲庭長聽到我說完那一句「為你禱告」,便面有難色,急忙揮手答道:  「我很好,我不需要你為我禱告!」

 

  聽他這麼一講,我差一點就笑了出來。我要為他禱告,這句話,是聖經上的話,耶穌基督要求世人,「愛你的敵人,為壓迫你的人而禱告。」這樣的崇高境界,實在不是我這個凡夫俗子做得到的。以前,就跟一般人沒兩樣,我也恨過別人,也曾暗地希望那些打擊過我的人,能夠遭到天譴,可是,當我進入甘地的非暴力思想園地,他的思想,深深的影響我,甘地使我深信,愛的哲學,能讓一個人活著較健康,而一個充滿仇恨的人,是很難活得快樂的。

 

因此,那位高坐庭上的鄭春甲庭長,當天的態度氣勢凌人,但我知道,他坐在那張庭長的椅子上,不得不執行他的公務,去維護統治者的惡法,從另個角度而言,他也是可憐的受害者,因為依當時的政治環境,他很難判我「死刑」,更難自圓其說的判我是「叛亂罪」。我相信,他也有良知,但他的良知被治者的法條束縛住了。相形之下,我比他自由,我比他快樂,那麼,對他又有什麼好仇恨的呢?

 

  此時,他雖繼續問,我也不想回答了,於是,把兩張事先準備好的海報拿出來,準備呈給庭上。那兩張海報上面寫著兩句標語:

 

    「國土公決」

    「人民有決定國家領土的權利」

 

  我才剛把海報攤開,只見旁邊的一位法警,一個箭步衝上來,「唰!唰!」兩下子,我的海報頓時成了五、六片。

 

  當時,謝長廷的辯護律師陳水扁,他坐在律師席上,大聲抗議,法警搶走我的海報。鄭春甲急忙解釋:「如果,江蓋世是要拿給法院的文件,我一定會收下,但是,他是拿出標語海報,這不是給法院的文件,法警當然可以拿走。」

 

  此時,也有一些旁聽的民眾,在我後面抗議庭長的裁示,鄭春甲命令一位法警,將一名男子勒令帶出法庭,不要再繼續讓他旁聽。而許承宗的辯護律師王富茂也站了起來,大聲抗議:「法庭秩序太差了,我要退出法庭,拒絕辯護!」

 

  就這樣,一場「六一二事件」的調查庭,又草草落幕了。法庭結束了,我走出地方法院,有一些朋友在門口等我,要替我跟童鴻欽送行。

 

  我們的單車,是好不容易湊了一點錢,向一個朋友購買的。單車上面,裝了各式配備,有水壺,有手電筒,有雨衣,有地圖,有換洗的內衣褲,有全島各地民進黨幹部的通訊錄,有修理腳踏車的簡單工具……。

 

       未來二十天的家當,統統塞滿了腳踏車前面與後面的旅行袋。我身穿運動服裝,手戴自由車選手的皮手套,頭戴一頂帽子,遮住我那剛剛「落髮為僧」的光頭,腰繫一條霹靂袋,而我的夥伴童鴻欽,也跟我一樣,全副裝備。

 

  庭訊結束後,我跟童鴻欽兩人,就出了法院大門,騎上腳踏車,站在台北地方法院的大門口。沒有花圈,沒有鞭炮聲,沒有人山人海的群眾,沒有大幅歡送的標語布條,只有幾位朋友,站在大門紅磚道上,給我們兩人鼓鼓掌。我們向他們揮揮手,我的右腳輕輕的踩下踏板,我們兩人就緩緩的離開地方法院,踏上為期二十天的「國土之旅」……。

 

  童鴻欽家住台北縣,年齡與我相近,我跟他初次見面的時候,是在一九八六年許信良自美闖關返台那時,我跟許多接機的群眾,大家一起在機場附近的高速公路上與鎮暴警察對峙,被水龍噴得全身濕淋淋,再加上那裡風大,很多人冷得直發抖。那時,童鴻欽跟一些人,手持歡迎許信良的布條,站在第一線上,他全身濕透了,嘴唇又發紫,卻站在那裡,好像一個蠟人,連續站了幾個鐘頭。他的表現,叫我大為感動。

 

一九八七年九月,我發動「命運之旅」,他主動跑來找我說道:

  「恁欲旋全島,我欲隨您去。」

  「好啊,但是,一路會真辛苦喔!」

 

  就這樣,他跟我們跑了全島一趟,吃苦耐勞,毫無怨言,成為我非常得力的幫手。他沉默寡言,有時,卻引經據典,語驚四座,他最喜歡引用的話,就是孫文的三民主義,讓其他的同伴啼笑皆非,有的人會罵他:「這是啥米時代了,講啥米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啦!」

 

  他也不管同伴的批評笑罵,照常活在自己的世界裡,而我呢,他信什麼學說,是他的思想自由,何必去強求他跟大家一樣呢?反正他有這份熱心,我也不會拒絕,再者,他又有一個特質,他非常喜歡做筆記,把我們整個行程、人員、經費等等,鉅細靡遺的,統統記錄下來。

 

他這個動作,讓我身邊的其他同伴,起了很大的疑心:「伊是嘸是有問題?甘是爪爬仔咧?……」

 

  白色恐怖的時代,從事反對運動的人,最怕自己的言行舉止,遭到身邊的人記錄下來,而有朝一日,成為情治單位政治迫害的證據。我們「命運之旅」,全島奔波,每日征戰,面對不確定的未來,何時誰要入獄?何時誰會半夜被帶走?沒有人知道,因此,童鴻欽每天把我們跑全島時,跑了什麼路,花了那一筆錢,密密麻麻,詳詳細細的寫了下來,那種寫筆記的習慣,不得不叫周遭的人起了心疑。

 

我不想讓我們同行的六、七人,彼此心中有猜忌,於是我拜託蔡文旭,跟童鴻欽懇談,了解他的情況。談過了之後,蔡文旭告訴我,童鴻欽那個習慣,維持好幾年了,那是他的生活方式之一,心中起疑的同伴,誤會他了。於是,有一天,我趁著童鴻欽不在的時候,我告訴其他成員:「經過了解,童鴻欽沒有問題,請大家要互相信任。」

 

  一個非暴力的運動者,應該行事正直,行動公開,如同甘地一再強調的「公開原則」,他不怕人家知道他的秘密,因為他心中根本沒有秘密!甘地每次要推動抗爭運動時,都習慣把他的計畫、人員姓名、方式、時間、地點等事項,事先都告訴他所要抗爭的對手,因此,他曾自我解嘲,英國政府派來的特務,跟在我後面,沒有什麼用,因為我完全公開,沒有什麼秘密,那麼,那裡需要什麼特務呢?

 

  經過了一九八七年九月的「命運之旅」,我與童鴻欽成為要好的朋友,他那超強的體力,與過人的記憶力,讓我印象深刻,因此,我要進行單車環島「國土之旅」,我需要一個人並肩作戰,他成了我不二人選。

 

 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四日,我倆騎著單車,展開「國土之旅」,由台北、桃園、新竹、苗栗……一路南下到屏東楓港,再往東行,到台東,然後,十二月二十五日,我們去參加民進黨發動的「一二二五大遊行」之後,再由基隆騎到蘇澳,因為當時的蘇花公路,只能單線通車,腳踏車踩起來,懸崖峭壁,路況危險,不得不「偷工減料」,我們把車子綁在吉普車上,用吉普車走過蘇花公路,過了蘇花公路,又繼續南下,直到花蓮。

 

路程上,我們少了一段蘇花公路,可是,我們在台灣西部跑的時候,所挑的路線,以拜訪反對運動人士為主,因此,走起來並非直線距離,所以,我們這一趟,環島一圈的總里程數,總計大約一千公里,歷時將近四個禮拜。

 

  我這一趟「國土之旅」,所打出來的口號是「國土公決」,也就是呼籲台灣人民,透過公民投票,來決定自己的國家領土。有的人對我提出的口號不太了解,台灣就是國家的領土,幹嘛搞什麼公民投票,但當我追問他,「中國大陸是台灣人民的領土嗎?」他會答道,那是中國大陸的,不是我們的。但問題就出在這裡。從小到大,我們的教科書,告訴我們,那一葉秋海棠的中國大陸,是我們的領土,統治者的宣傳機構,也拚命的編織統一的神話,叫我們大白天唱「龍的傳人」,去夢遊神州。

 

  童鴻欽的體力真好,踩起腳踏車,如哪吒踩著風火輪,「颼颼颼」快速前進,我雖是大學時代政治系隊的賽跑選手,但投身反對運動幾年以來,沒好好鍛鍊身體,體力較差,因此,從台北出發,剛開始那幾天,我常常拜託童鴻欽:

「阿欽喔,拜託咧,你嘸通騎彼呢緊,我隨未著啦!」

 

  他咧著嘴,朝我笑了笑,先是跟我平行,一會兒覺得我太慢了,又加快速度,往前衝了一陣子,然後,又在前面停下來等我,好像一隻兔子在等他的烏龜同伴……。

 

  一個禮拜下來,我的體力增進不少,已經能跟得上童鴻欽的速度了,我感到很高興,太好了,一方面能宣揚理念,一方面又可健身,再方面,更可瀏覽台灣各地的風景,騎到山上,我們望過去,看著腳下的城市,靜悄悄的,沒有一點喧囂,來到海邊,坐了下來,看著海鳥,悠哉悠哉的翱翔天際,我整個人放鬆了下來……。

 

  這一趟路,我們巡迴各縣市,都以民進黨各縣市黨部及公職服務處,當做我們的落腳點。當然,不少各地的好友,都會以鞭炮與掌聲,來熱烈歡迎我們這兩位千里走單騎的同志,給我們無比的溫暖,可是,絕大部份的時間,就只剩下我們兩個人,在路上默默的一踩一踩的往前進。

 

有時下雨,我們穿著雨衣,騎了三、四十公里,外面濕了,裡面的內衣褲也因流汗,而濕透了,有時寒風刺骨,而不得不戴著手套,繫上口罩,穿著外套,可是,幾十公里下來,臉跟手快凍僵了,內衣裡面依然熱烘烘又濕淋淋,那種感覺實在過癮。

 

  最叫我印象深刻的一段路,是我由楓港翻山越嶺,抵達台東的那段山路。

(待續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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