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19870611江蓋世立法院前進軍士林官邸001.JPG 
江蓋世立法院前準備進軍士林官邸

21年前的嬰兒,現在已是大學生了。

正義,為什麼有時來得這麼遲?

政治人物的遭人批評,這是民主政治常態,政治人物的功過褒貶,有待史家去寫。
可是,明明是蔣經國不准我們講話,我們講出真心話,謝長廷、洪奇昌與江蓋世三人,成了帶頭聚眾打人的壞人,明明是一個追求台獨思想自由的歷史事件,直到今天,仍然是網路「維基百科」詞條解釋的「六一二滋擾案」。

 

19870611江蓋世立法院前進軍士林官邸走上復興橋006.JPG 

走上復興橋進軍士林官邸

文/江蓋世

明天是6月12日,我上網查「維基百科」,網路上自由的百科全書,我查「六一二事件」,頁面打開,令我啼笑皆非。

六一二事件的核心問題,就是戒嚴時期的政府,要制定「國家安全法」來限制台灣人民,不得主張台灣獨立。

六一二事件的發生時間,事實上是1987年6月10日到6月12日,連續三天抗議示威活動。


但是,目前「維基百科」簡單的詞條解釋,事件日期寫錯了,事件經過簡化了,事件人物扭曲了。

22年來,「六一二事件」三位當事人謝長廷、洪奇昌與我, 按照這個詞條解釋看來,我們只是民進黨內帶頭聚眾打人的壞人。

直到今天,我們三人,依然背負這樣的惡名,即使是在網路上自由的百科全書,依然這麼記載。有些網友告訴我,他們也無法更改,使其修正成為較為客觀的歷史陳述。

當年台灣的民主運動,多少街頭的衝撞,多少無理的逮捕,多少法庭的辯論,多少家屬的望你早歸,多少社會的誤解歧視,已成過往雲煙。

2008年6月20日, 大法官會議,作成六四四號解釋, 針對「人團法」禁止人民「主張共產主義及分裂國土」, 大法官認定違憲。也就是整個台灣社會,從1987年6月12日,走到2008年6月20日,大法官會議才認定,所有禁止「台灣獨立」的法律,都是違憲的。

21年前的嬰兒,現在已是大學生了。
正義,為什麼有時來得這麼遲?

政治人物的遭人批評,這是民主政治常態,政治人物的功過褒貶,有待史家去寫。
可是,明明是蔣經國不准我們講話,我們講出真心話,謝長廷、洪奇昌與江蓋世三人,成了帶頭聚眾打人的壞人,明明是一個追求台獨思想自由的歷史事件,直到今天,仍然是網路「維基百科」詞條解釋的「六一二滋擾案」。

我是「維基百科」的愛用者,我也無意批評「維基百科」的編輯人員。
我只記得,1989年4月7日,鄭南榕自焚時,我人正在苗栗鄉下活動,竟然聽到有人說:「警察在抓槍擊要犯嗎?」,我不禁啞然失笑,心中疑惑:「台灣社會存在的誤解與偏見,為什麼這麼深?」

因此,今天我想把「六一二事件」中, 6月11日那一天,我們去拜訪蔣經國的過程,在此接連兩天發表出來,我願提供我所知道的事實,當作未來台灣史家撰寫歷史的資料。

聽說,那一夜,蔣經國非常生氣,而當時國內政局,一片肅殺之氣。但是,一直到1988年1月13日他逝世為止,無論我如何環島行軍,如何宣揚台獨思想,如何反對蔣經國政權,他仍在位的一年半來,我從未遭補入獄。

1988年,直到李登輝繼任總統之後,我才得以有機會進去土城進修, 1991年,因獨盟事件,台中看守所再度深造。

有人說,這是我的英文名字發音,與「蔣介石」雷同所至,所以蔣經國在位時,完全不理會我的任何挑戰。但事實真相如何?我也不知道。

後來,2004年1月間,某個場合,我把這段經過,當面請教李登輝前總統,他聽了,笑了幾聲,也未回答…..。

下面所述,就是台灣戒嚴時期,1987年6月11日那一天,我們去拜訪蔣經國的經過……..。

進軍士林官邸

  我們這次進軍士林官邸,整個行動是臨時起義,我只知道目標朝向官邸,但遊行的路線並沒有事先規劃,而剛剛上了復興橋途中,有一輛反方向的自用轎車,那位車主拉下窗戶,罵了一句話,而引起群眾的不滿,就有人包圍上去,用腳踹他的車子,甚至向裡面的車主吐口水,幸好有隨行的民進黨的糾察義工,趕快制止,遊行隊伍一陣騷動之後,繼續在陸橋上往前走。

  說實在的,當時我也不知道,警方將如何對付我們,當場逮捕呢?或在那一個街口,以拒馬或水龍車等待我們呢?為了紓解我本身的壓力,也想讓遊行隊伍抱著輕鬆愉快的心理,遇到狀況時,不會反應過度,或以暴制暴,因此,我走在前面,手上拿著那張「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」的海報,我一邊走,一邊保持微笑,我可不要讓媒體記者,看到我掛著一張繃緊的臉,好像風蕭蕭兮易水寒,一去不返的送葬隊伍那樣。

我想讓群眾體會,我們是為了思想自由而戰,我們是非暴力的鬥士,我們的臉上應該呈現著笑容,我們的喉嚨應該發出快樂的歌聲,所以,我請拿麥克風的兄弟,不斷的唱歌,不斷的呼口號,也不斷的呼籲,站在道路兩旁的觀看者,加入我們的陣營:

  「現在,阮欲去士林官邸,請逐家做伙鬥陣行!」

  我們一群一百多人,走向復興路橋,沿著中山北路,往北前進,這時,我的心情輕鬆了下來,我的耳畔,隱約聽到自由的號角,我不斷跟前後左右的伙伴,打打氣,說說笑。

我曾經看過一捲記錄片,裡頭記錄美國六○年代,金恩博士所領導的民權運動,他們那些民權鬥士,面臨警方逮捕的時候,是一邊拍手鼓掌,一邊載歌載舞,走進警察逮捕犯人的大型巴士。或許是民情不同,過去黨外的示威,有人敢走出來,已經難能可貴了,若是一邊走,一邊載歌載舞,恐怕會被路人當做神經病,因此,傳統的遊行,就是以莊嚴、肅穆、悲壯、激昂的基調,來展現我們的訴求。

這一次,我希望用快樂的心情,創造歷史!

  走在中山北路上,我們士氣愈來愈高昂,人數也由一百多人增加到兩百多人,後面還有更多的摩托車騎士加入。我心情覺得很輕鬆,就開始跟左右的人,邊走邊聊,有一位約三十幾歲年輕人,中等身材,我不知道他的姓名,也不知他住那裡,現在更忘了他的長相是什麼,我只記得,他走在我身邊,一邊走一邊對我說:「我今仔日,足歡喜咧!」

  「你歡喜啥米?」我笑著問他道。
  「我有塊呷頭路,下哺我就請假無去上班,專工欲來甲恁鬥陣行!」
  「哈,真感謝你,咱若鬥陣行,咱就嘸驚啦!」
  「我,我,已經等足久,……等到今仔日,我才有機會,……咱台灣人乎壓彼呢久,今仔日,我……我……足歡喜咧!我……嗚!……嗚!……」

  我身邊這位兄弟,跟我走在前排,說到這裡,悲喜交集,竟然當眾哭了起來,我一下子也傻了眼,也不知該說些什麼來安慰他!

  我們的前面,有多少鎮暴警察磨拳擦掌,嚴陣以待呢?我不知道,下一個路口,很可能另有狀況,我們必須馬上做判斷,隊伍應該如何前進,可是,我身邊這位兄弟,他的一陣哭泣,讓我鼻峽為之一酸,眼淚也快奪眶而出,不行,不行!我要趕快恢復理智,我趕緊的深呼吸,試著把眼淚吞下去,我告訴他:

  「兄弟,咱嘸通流目屎,咱要高興,繼續向前行,好否?」
  我安撫了他之後,望前行沒幾步,前面馬上有狀況發生了。六點十分左右,我們快接近中山北路與南京東路口的交叉路口時,兩輛鎮暴車,滿載著鎮暴警察,從我們的後面急速超前。

  「哇,伊們來啊,伊們來啊,欲來擋啊!」隊伍中有人大喊,引起了一陣騷動。

  這時,我們就面臨了一個選擇,要硬碰硬,與他們鎮暴警察當街對峙?還是,走迂迴路線,閃過他們,繼續朝目標進行?因為當時正值下班的交通尖峰時刻,如果我們跟警方在中山北路與南京東路的路口對峙,雖然會引起更多的人群圍觀,可是,附近那一帶的交通,一定陷於癱瘓,再加上,若有人蓄意挑釁,我們很難維持一貫的非暴力立場。因此,我決定迂迴前進,以避免兩軍對幹。負責指揮的同志就下令:

  「右轉,行南京東路!」

  好,這時,我們的評估,以和平的持久戰,會比兩軍對峙,更能維持我們非暴力的原則,於是我們這支隊伍,開始跟台北市的警察,玩起大規模的捉迷藏遊戲。我們的人愈來愈多,隊伍愈來愈長,一但遇到他們部署已久的銅牆鐵壁,我們馬上轉移陣地,迂迴前進。


  我們沿著南京東路東行,到吉林路口左轉北進,六點三十五分左右,走到了文化大學城區部時,幾位年輕的學生,站在樓上,對著我們的隊伍大罵「混蛋!」又高喊「中華民國萬歲!」這些年輕學子的挑釁行為,引起我們隊伍中的群眾不滿,但我一再要求陳明秋透過麥克風呼籲,我們是非暴力的遊行,希望群眾保持冷靜,陳明秋也帶頭率領群眾呼喊「台灣人萬歲!」,回應那些文化大學學生的挑釁,但是,我們還是眼朝前方,繼續前進,不理會任何的挑釁。

  我們已經走了一個多鐘頭,而且沿途唱歌呼口號不斷,但我們並不感到疲倦,許多新聞媒體的記者,一路跟著我們的隊伍。晚上七點零八分,天色已暗,我們遊行隊伍,走到了民權東路距離新生北路約五十公尺的地方,我往前一看,前面有一撮的人,站在前面,我心頭一愣,「前面發生了什麼事嗎?」,等我們往前接近,原來,是當時的中山分局長蔣延遠,他只帶著一名警官,站在那裡,要來跟我們協商,而他旁邊則擠著一群記者。

  我從來沒見過蔣延遠,只是從報章上得知,他是一位鐵面無私,自律甚嚴的警官,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五日到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二日,他擔任號稱「天下第一分局」的中山分局分局長,而後,曾任台北市警察局督察長、警政署督察室主任,一九九六年因為電玩天王周人蔘案件,台北市許多高階警官紛紛涉案,而不得不隨同警政署長顏世錫引咎辭職,提前下台。

  當時的蔣延遠,他並沒有帶一票的霹靂警察,也不躲在鎮暴警察的後面,反而帶著一名警官,主動的走到群眾場合裡面,要來跟我們協商,他這種突破傳統的作風,讓我感到他的善意。

因此,與他一接近,我立即要求我們的隊伍,全部當街靜坐下來,不要有任何的騷動。於是,我們兩個,就在二、三十名的記者包圍之下,強烈的鎂光燈閃個不停,開始進行對話。

  當時,我只記得他非常彬彬有禮,我也一再強調,非暴力是我的最高原則,我們寧願接受逮捕,也不做任何抵抗。一位自立晚報的記者,帶著一台錄音機,蹲在我們身旁,將蔣延遠與我的談判,做了全程的錄音,因此,我跟蔣延遠之間,短短的三分鐘的對話,他寫下這樣詳細的報導。

下面這個報導,刊載於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二日的自立晚報,我把它全文刊出,好讓讀者,更能體會當時雙方談判的過程:

  和平對話‧各說各話
  警方勸導遊行隊伍解散
  江蓋世強調非暴力色彩

     (台北訊)昨天傍晚,一部分民進黨群眾突然發起「遊行至士林官邸抗議」活動,他們經由復興橋、中山北路、南京東路、民權東路沿途遊行,高呼口號,表示反對制定國安法,晚間七時零八分,遊行隊伍行進至民權東路距新生北路五十公尺處、古都民藝館門前,中山分局長蔣延遠帶著一名警官,步行趕來協商,與發動這場遊行的民進黨員江蓋世,有如下一場對話:

    群眾:警察來了,大家就地坐下。
    蔣延遠:我是一個人來的,很有誠意與你們協商,請問你們打算遊行到那裡?
    江蓋世:我們採取的是非暴力的遊行方式,要一直走到不能走的地方為止。
    蔣:為了不妨害社會和交通秩序,你們還是不要再走了,早一點解散好了。
    江:國民黨制訂國安法實在沒有必要,所以我們才要遊行,警察打算在什麼地方向我們動手?
    蔣:我保證警察不會動手,你們還是不要堅持了吧!
    江:我們的遊行只有一個原則,就是堅持非暴力方式,不會對別人造成妨礙。
    蔣:你們的行動一定要守分寸才行。
    江:因為國民黨一定要制訂國安法,我們只好採用這種方式,希望警方也不要採用暴力手段。
    蔣:我保證警方不會有任何暴力行動。
    江:你們的鎮暴部隊放在那裡?
    蔣:我們的確有調動鎮暴部隊,目前正部署在前面一個地方,到了那裡,一定會阻止你們繼續前進。
    江:我即使被擋住,也一定採取非暴力的方式。
    蔣:還是不要堅持了,早點解散吧。

     雙方談判至此,似乎並無轉圜餘地,蔣延遠隨即離開現場。
     當雙方談判時,江蓋世帶著遊行的群眾坐在地上,蔣延遠則蹲在他的面前,由於現場喊叫聲不絕,鎂光燈不停閃動,整個談判過程在不很順暢的環境中進行,歷時約三分鐘。

  我從來不認識蔣延遠,但是,與他蹲在馬路上談判三分鐘,他給我的印象卻非常深刻。站在警方的立場,尤其是在戒嚴的時代,他背負著上級龐大的壓力,不容許我們這批遊行隊伍,走到士林官邸,直接挑戰總統的權威,可是,他並不因為有這樣的壓力,而在處理群眾的場合,失去了應有的沈著與冷靜,而且,他只帶著一個警官,直接走入抗議群眾的隊伍,這樣的做法,在當時的警界,是非常少見的。

我那時心裡只有兩個方案,一個是,堅持絕對的非暴力,而迫使他們將我現場逮捕,另一個是,假使警方也堅持非暴力,不願對我們動手,那麼,在凌晨以前,我方已精疲力竭時,我必須以和平方式收場,而宣佈遊行結束。

(未完待續)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江蓋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