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獨立公投人權運動」(8)江蓋世主講
--為什麼要行使「獨立公投」?
相片圖說:2016年,宣揚獨立公投,西門町台獨旗隊。
相片提供/李文賓
20160910 以公投來決定具體的政策
「我們公投來決定應該建立一個台灣共和國」(英,略)
同理,「正名公投」,在英語使用上,
也會變成模糊不清的陳述,如
「我們公投來決定台灣應該正名」(英,略)
而應該具體明確的政策:
「我們公投來決定台灣應該正名為台灣共和國」(英,略)
總而言之,用英文陳述,to hold a referendum on 政策,
後面要接一個「獨立」、「脫歐」、「入歐」等明確的政策,
而不是不明確的流程名詞,如「建國」、「正名」。
由上面「建國公投」、「正名公投」例子,即可得知,
to hold a referendum on some policy
上面例子,把台灣未來的公投,明確說出「政策」,
那麼,對國際社會而言,就等於是要推翻現狀,
就是要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,
這其實就是一項國際通用的「獨立公投」!
對中國而言,更是不折不扣的「搞台獨公投」。
我能了解有些獨派人士反對「獨立公投」這個字眼的苦衷,
他們的最大的理由就是:
擔心只要「獨立公投」,
就會產生一個「母國」,
就會引來中國打壓,
因此,只要我們不講「獨立公投」,而使用別的名稱,
中國就不會或無權打壓。
過往歷史告訴我們,這將會是一廂情願的期盼,
任何形式的台獨,他們都會打壓。
上述我所分析的,若要符合國際社會用語,無論台灣以公投方式行使自決權時,中文如何創造新詞,國際媒體的報導就仍然是「Independence Referendum」(獨立公投).
讓我們一起來推動「獨立公投」,
讓我們與世界人權接軌,行使具有普世價值的自決權利吧!
蓋世
2016.9.10.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20160912《為什麼要「獨立公投」?》
目前我在全島及海內外台灣社團或獨運工作者,
全面性地,一對一的徵詢中,
希望推動「獨立公投權利」的人權運動,
半個月下來,我每天忙碌到清晨.....
我走了這程序,這才了解,原來,
有些不支持「獨立公投」這項人權運動的人,
他們希望代之以如下各種名稱:
「正名公投」
「制憲公投」
「自決公投」
「建國公投」
....,
不支持的人,他們最大的理由是,
只要台灣不使用「獨立公投」(I R),
而用其他名稱,這麼一來,
就可以跟中國無關....,
中國就無權來干涉,而減少來自中國的威脅恫嚇...。
但是,他們卻不知道,台灣人民所做的任何改變現狀的公投,不管你如何小心翼翼,使用什麼名稱的公投,中國政府眼中,通通都是要打壓到底的「台獨」,「台獨」,「台獨」!
沒有第二個名稱!
因此,個人以為,
「自決權」是一個國際法基本的人權概念,台灣人民就是有權以「獨立公投」的方式,來行使這項基本的自決權。
台灣獨運人士要與國際接軌,就是要使用「獨立公投( I R)」。
若是我們連一項「獨立公投」的基本人權,都不願向國際發聲,這很可能就是台獨運動走了30年,
還在台獨思想自由層次的主要原因。
1210世界人權日,
我們要說出來,
台灣才能站起來!
蓋世
2016.9.12.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20160921來推動「自決權」的人權運動
美國M君特別來信,他非常關心台灣獨運發展。
現在在台灣獨派陣營,談到主權歸屬,談到已獨未獨,
如何正名.....,各家說法,各有論述。
但是,對「自決權」則是意見傾向相近,也就是公投來決定台灣前途。
那麼,大家就在這基礎,可以來推動「自決權」的人權運動。
至於,怎樣的行使自決權的方法,也有數個方法,這部分就看未來局勢如何發展。
我個人雖傾向使用「獨立公投」,但其他的說法,我認為都可以拿出來討論,
尤其是我已商請學界能針對1210活動,
以及未來的立法行動,舉行研討會,
我相信,未來都要經過更多學者專家,歷經數年冗長的論辯,才能尋的共識。
而且,獨派有共識,還要去爭取廣大的第三者,亦即中間人士。
以上說明。
蓋世
2016.9.20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