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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房四寶
圖片來源~http://www.flickr.com/photos/30295310@N08/2832056450/

 二十多年前,台灣戒嚴時期,一位外省老兵聯合報特派員,與一位巡迴全島,宣揚台獨思想的台灣年輕小伙子,兩人的友往,如何穿越省籍,如何穿越牢牆,如何穿越統獨……


◎文/   江蓋世


主意打定,我戰鬥的意志再度昂揚,我把這個構想,跟我的好友童鴻欽交換意見。他非常高興,他本來就是一個馬拉松的選手,擁有充沛的體力,他又喜歡騎單車,常常自己一個人單車長途旅行,台灣的道路,他瞭若指掌,太好了,這種小規模的運動方式,我們兩人講好了,就搞定了。於是,我們就開始集訓,鍛鍊體力。十二月四日,「六一二事件」又要開庭,我想開完庭之後,就開始單車環島「國土之旅」,直到十二月二十五日,再度回到台北市,配合民進黨中央所發動的超大型政治集會,要求國會全面改選。

此行雖只有兩人,但我們的經費有限,所到之處,盡量投靠朋友,入夜投宿,天亮出發,以節省經費。但因我身上背著好幾條官司,隨時可能入獄,只能去投靠肯情義相挺的朋友,否則,在那個時代,縱使我全島宣揚「甘地精神」,有些在公家機關上班的朋友,還是暗示我盡量少跟他們聯絡,避免增加他們的困擾。

1987年十一月底,安排全島行程時,我硬著頭皮去電吳大哥,問問這位外省老兵的聯合報特派員,可否讓我投宿他家一夜。他二話不說,一口答應我這個台獨人士,可以夜宿他家。
1987年12月1日,我寫了一封信給他:

「吳大哥:1、謝謝您肯仗義收留我這台灣『唐吉訶德』。2、因身上盤纏有限,才前去你那兒打擾一宿。若您有所顧忌(政治上的顧忌),可以明言,我不能強朋友難。…………敬祝 好
弟蓋世敬上,87、1、12」

當年,我為什麼要寫信明講,要去他家投宿?因為,甘地一生強調,一個非暴力運動者,進行任何抗爭,應該行事正直,行動公開,絕不搞秘密行動,這就是甘地一再強調的「公開原則」。甘地不怕人家知道他的秘密,因他推展抗爭運動時,習慣把他的計劃,人員姓名,方式,時間,地點等事項,通通告訴他所要抗爭的對象。甘地的「公開原則」,因他樣樣公開,不需地下情資,使得特務無事可做,。

當然,我實踐這個原則,可能給我的一些朋友們帶來困擾。當時的政治環境,搞台獨,就是叛亂罪,他們真不願意我這全島拿布條講台獨的傢伙,前來投宿。吳大哥算是那趟運動中,唯一肯讓我留宿的外省朋友,實在難能可貴。

1988年9月13日,我出庭「六一二事件」,遭審判長鄭春甲下令將我當庭收押,但諭知我可以以二十萬元交保。我當場告訴庭上:「謝謝庭上,將我收押,我沒有錢,我也不願交保,謝謝您!」

審判長鄭春甲也被我的答話愣住了,大概他心想,哪有這種人,大概頭腦有問題,可以交保,卻不願意交保,於是他臉色一沉,好像怕我不懂法律,又急忙解釋道:
「二十萬元交保,無保就要收押了!」

我立刻再次強調:「謝謝庭上,請快點將我收押吧!」鄭春甲看了我半晌,一臉無奈,只得結束庭訊,兩位法警將我帶下,再送往土城看守所。

自1987年「六一二事件」爆發以來,到1988年9月13日,我已足足在台灣島上環繞數次之久,但遲遲未能結案,也未能入獄。這下子,我可以進去甘地口中的「聖殿」,倒讓我得到難得的渡假時機。

1987年9月13日,當天下午,家人與朋友來土城探監。他們叫我放心,別管外頭。我請求他們送書,還有全套含筆墨硯台的文房四寶。人在牢裡,除了吃飯,睡覺,看書以外,我一年到頭台灣街頭奔波,既然進來了,就多享受筆墨之樂吧!

當時,看守所規定,遭覊押的被告,不能帶硯墨進怕有人拿去刺青。可是,被告在押,只是喪失自由權,不能連寫毛筆的權利也被剝奪了啊!如何使被告在看所守內,平靜心情,好好打官司,乃是要務。怎可因可能刺青,就完全禁止被告使用硯墨。後來,我向所方提出要求。有一天,許國泰、陳菊來特別會面時,家人託他們帶來我心愛的筆墨文具。

我高興的打開清點,咦,怎麼,有幾枝毛筆,有一個硯台,有一罐墨汁,卻沒有墨條,那叫我如何磨墨?如何寫出濃淡自如、渲染飛白自得的草書?也罷,將就點,就開始寫吧。可是,我有了筆,也有了墨汁,還是沒有宣紙啊,我怎麼寫毛筆字呢?於是,我就告訴外役:「拜託一下,你跟別人講,我需要報紙,誰若看完,不要丟掉,請留給我,我要寫毛筆字。」他爽快的答應道:「好啊,你要多少,我就替你去拿來!」

沒多久,他抱了一大疊舊報紙,從我獨居房窄小的狗洞塞了進來。好了,筆、墨汁、紙,統統都有了,家人也送進來好幾本中國書法大家的法帖,萬事俱備了,我就開始盡情的享受毛筆之樂。有時候早上寫寫,有時候下午也寫,有時候晚上寫,一直寫到三更半夜……。

二十年來,我一直以為,我被覊押在土城看守所時,都沒有墨條可用。事實上,我錯了,我只是沒拿到而已。直到2008年3月7日,吳大哥親手交給我,當年我寄給他的那一疊信時,在那牛皮紙袋上,還特別註明,他曾返回安徽,為我帶回一根徽州龍墨,以供我獄中練毛筆字之用。可是,我印象中,當時我人在牢裡,一直都無法享受到磨墨的樂趣啊! 年代久遠,詳細過程,我實在想不起來,但可以確定的是,直到出獄後,我才拿到這根墨條!那麼,吳大哥所贈之墨條,乃當時禁忌?還是…..唉,這我就我不得而知。

看了那些拿回來的信件,才知事情原委。原來,1988年9月14日,我入獄的第二天,好友蔡文旭與吳寶玉來探監,他們告訴我,吳大哥正想辦法叫人去張羅二十萬元,要幫我交保。我一返牢房,就立刻寫信給吳大哥向他婉拒。我一時找不到信紙,隨手抓了一張縐縐的書法用棉紙,小小的一片紙頭,寫信向吳大哥婉謝好意,信裡還託他帶墨條一事。

二十年後,我看到自己當年手寫的信,心情為之起伏,上面還蓋了兩個看守所的信件檢查章,一個長條形紅色章「和衷共濟」,一個藍色章「孝順父母」,配上我那歪七扭八的字。啊,這信,二十年後,又回到我的手上,出現在我眼前。
全文如下:
「吳大哥: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1、阿旭與寶玉今午來看我。她提及您要替我交保一事。謝謝您的關心。我是「如願以償」,請勿替我交保。
2、我打算在裡頭揮毫,從事書法創作(草書)。
3、您返鄉一趟,可否幫我帶條墨條?(安徽的松煙墨,挑上等的)愈粗愈長愈好。我要磨很多墨,寫全開的草書。硯台不必了,我已有了。錢的方面,我已囊篋蕭然,等以後再還你了。………………

蓋世9-14-88于土城聖殿」
我與這位外省老兵朋友,斷斷續續,兩人維持了二十多年的友誼。
我聽他以那濃濃的安徽鄉音,講起他多少過往的鄉愁,講起他來來去去的返鄉探親,他也聽我如何翻山越嶺,環島行軍,宣揚甘地非暴力精神,推動台獨思想自由。

桃園是四大族群組成的大縣,人口快接近兩百萬。我走訪桃園這段期間,很想寫下,我與吳大哥當年這段跨越省籍統獨,共同走過的心路歷程,但猶豫再三,遲遲未動筆。
二十多年前,台灣戒嚴時期,一位外省老兵聯合報特派員,與一位巡迴全島,宣揚台獨思想的台灣年輕小伙子,兩人的友往,如何穿越省籍,如何穿越牢牆,如何穿越統獨…….,該如何下筆呢?

前一陣子,我告訴吳大哥,我要寫這篇文章,卻遲未完成,實在是下筆為難。我是擔心,一旦文章發表出來,他的過去的同事鄉親看了,或中國大陸那邊的鄉親老友讀了,,可能會不諒解,而造成困擾。
他一聽我的顧慮,便哈哈大笑,接著說道:『你盡管寫吧!我退休了,我都八十幾歲了,我完全不在乎了!』

今天是薔蜜颱風天,外頭是又狂風又豪雨。
有了吳大哥爽朗的一句話『你盡管寫吧』,我一整天就窩在家裡,從白天寫到黑夜,寫到手發痠發麻,現在快凌晨一點了,望窗外看去,風雨也暫歇,一片寧靜。
我希望明天風勢轉弱,雨勢轉小,很快的,台灣就風清雲淡,重見陽光了。

20080928江蓋世 薔蜜颱風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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