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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7年11月9日,民進黨在台北市國賓飯店召開第二屆全國代表大會。_400.jpg 

 1987年11月9日,江蓋世等人於民進黨二全大會會場國賓飯店門前靜坐,呼籲支持「台獨言論自由」列入黨綱案。

 

 

知道表決失敗了,我就跟童鴻欽開始收拾東西,把樹上布條拿了下來,地上的海報,收拾起來,拍拍灰塵,摺疊好,然後將海報與布條收進包包裡頭,…..我們就帶著行李,離開那裡了….

 

 

江蓋世/文

  

十一月九日星期一,民進黨在台北市國賓飯店召開為期兩天的二全大會。當天一大早,我與童鴻欽就趕到國賓飯店,我倆都不是黨代表,無法進去開會,因此,我們就在國賓飯店大門前的紅磚道上,兩根行道樹的中間,綁著一條大幅的標語,上面寫著:

 

  「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

   Peole have the right to advocate Taiwan Independence.

 

今天的大會,台獨思想自由列入黨綱案,是朝野對峙的焦點,吸引了國內外的媒體,因此,我用中、英文的標語,希望媒體在攝影時,也能照到,而讓國際人士了解,台灣人民正在為思想自由而戰。

 

我們在那兒蹲了一個上午,到了中午十二點十五分左右,突然看到鄭南榕血流滿面,旁人的扶持下,從國賓飯店大門口衝了出來。我嚇了一跳,趕上前去問他,他也不多說話,我們幾個人,就趕快把他送去馬偕醫院的急診室急救。我人在急診室,親眼看著醫生,在他裂開的頭皮,縫了七針。

 

  「到底發生啥米代誌咧?」我問旁邊的朋友。

 

事情是這樣子的,鄭南榕他不是黨代表,但他想透過工作人員的幫忙,到會場裡面去散發一本台獨的著作,那是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陳隆志所寫的書,可是,朱高正質疑鄭南榕的身份,又批評他在場內散發陳隆志的著作,朱高正的話,引起鄭南榕強烈的不滿,他就走進會場,快速衝上前去,打了朱高正一個耳光,朱高正以及他同行的雲林、嘉義等地的黨代表,立即還擊,拿咖啡杯、椅子砸鄭南榕,鄭南榕一個躲避不及,頭皮裂了一條大縫,立即血流如注……。事件爆發,會場便陷入一陣混亂……。

 

經過十一月九日的衝突,第二天的議程,繼續進行,不過,黨內意識型態的衝突,

卻浮上檯面,一股勢力要求強化台獨,另一股勢力要求暫緩台獨,而另一方面,國民黨高層更是不斷放話,只要民進黨通過這黨綱,將不惜勒令解散,面對內憂外患的局勢,民進黨的領導階層,不得不關起門來,進行磋商,最後,他們達成共識,「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」這句話,就不要納入黨綱,改以「台獨言論自由的決議文」來通過,以避免刺激國民黨當局。

 

這樣的妥協,讓黨內激進派,尤其是為了聲援蔡、許兩人所組的救援會,大大失望!不過,情勢所逼,大會針對此案進行表決時,以一百七十七票比六票,否決了我所提出來的列入黨綱案,而代之以大會決議的方式,通過了林濁水所起草的決議文。這個結果,在當時的意義是,納入黨綱,會嚴重刺激國民黨,而通過決議文,只是大會的一篇宣言而已,刺激不會那麼大。

 

我知道了大會的結果,非常失望,整個人好像從山上滾了下來一樣……。

 

原先,我期望民進黨以整體的力量,來捍衛思想自由的最後防線,可是,我們失敗了,原先簽署的一百位黨代表,到後來,只剩下張溫鷹等六位黨代表。

那九十四位黨代表,後來為什麼撤退了呢?其實,我也不怪他們,畢竟,政治人物往往必需面對現實,而做出妥協的決定。

 

知道表決失敗了,我就跟童鴻欽開始收拾東西,把樹上布條拿了下來,地上的海報,收拾起來,拍拍灰塵,摺疊好,然後將海報與布條收進包包裡頭,趁著民進黨黨代表還在國賓飯店大廳裡頭,我們就帶著行李,離開那裡了。

 

往後幾天,我日子過得有點失魂落魄,民進黨全代會一讓步,我跟一些朋友討論,

幾乎可以確定,蔡、許二人的叛亂罪已經跑不掉了,而我跟鄭南榕兩人的叛亂案,仍然吊在高檢處的天花板上,何時下達通牒,我不知道。我的「六一二官司」,打得長夜漫漫,叛亂案官司,如影隨行,雖有家人的經濟支持,終非長久之計。

 

我沒有工作,又沒有錢,我迫不得已,要面對現實的生活問題。因此,我想暫離政治,去擺一下路邊攤。

 

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,我找童鴻欽幫忙,抱著幾幅當年在軍中所寫的「墨寶」,跑去台大大門口前的地下道,擺起路邊攤,賣賣自己字畫。那時,我也不知那裡來的勇氣,居然敢把自己的書法作品,當作「墨寶」,釘在台北街頭的地下道,向來來往往的行人兜售。結果呢,我沒有賣出半張,因為,當我剛剛把字畫掛在地下道牆壁時,已經有一位警察,站在我的後面,冷冷的說一句:

 

  「拿下來!」

 

其實,童鴻欽早看到警察來了,就傻了眼,也不趕快跟我講,害我仔細的把字畫掛好了,那位警察,何時站在我後面,我完全沒有察覺,直到我掛好了字畫,他才吭了一聲,叫我拿了下來。

 

我愣了一下,紅著臉,二話不說,趕緊把一綑綑的字畫,收在一個大紙箱裡,然後扛在肩膀,快速的逃離現場……。

 

有了這次出糗的經驗,我就趕快打消念頭,還是做個街頭的反對運動者,別再當流落街頭的藝術家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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