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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國文豪羅曼羅蘭與印度甘地是定期通信的好友。1931年,他們兩人在瑞士相會合影。相片來源Wikipedia。Rolland with Gandhi in Switzerland, 1931_.jpg   

 羅曼羅蘭與甘地是定期通信的好友。1931年,他們兩人在瑞士相會合影。相片來源Wikipedia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File:Gandhi_Romain_Rolland_1931.jpg

  

法國大文豪羅曼羅蘭曾寫下一段叫我感動不已的話: 

「一個人年輕的時候,需要有一種幻象,覺得自己參與著一件偉大的人類活動,覺得自己在革新世界。」

 

 

/江蓋世

 

  我坐的是政治牢,但是人到了牢裡,卻很想遠離政治,追求甘地所說的「獄中之樂」。

 

  你們聽聽下面這一段話,甘地是怎麼教導我遠離政治,追求獄中之樂:

 

  「人被關在牢裡,就不要想去改善外面的世界,你只要想怎樣去改善你自己,那就夠了。

  假使你知道,外面有房子失火了,……我們大可以這樣自我安慰,那場大火,早晚會熄的,所以,現在我們就好好的休息,因為,我們只能去做,我們做得到的事。……

  訓練你自己,常常快樂……你所要的東西,得不到的時候,也要訓練你自己依然快樂。……

 

    一九八八年九月十三日下午,蔡文旭、兵介仕與我大哥江廷賢,一起來土城看我。短短的幾分鐘,也不能講些什麼話,他們要我放心,外面的事情,他們會為我照顧,我請求他們送進來一些書,以及我那全套的筆墨硯台。甘地說得不錯,管它外頭風狂雨暴或烽火連天,我一個人困在銅牆鐵壁裡頭,我不能逃獄出去,大聲喝令風啊,雨啊,火啊,你們統統都停下來,我唯一能做的,就是在牢房裡,看我的書,寫我的字,畫我的畫。

 

  第二天早上,又有朋友來探監,他們說要想辦法湊足了廿萬元,幫我保了出去,我連忙答謝,但堅持婉拒,千萬不要這樣,我才剛剛進來啊,不要馬上就把我弄了出去。

 

  那天中午,孝一舍的主管,他的姓很奇特,姓「淡水河」的「淡」,他來開我的房門,然後跟我說:「你剛來,蔡有全請你過去與他一起共進午餐。」

 

  我出了房門,走了十幾公尺,到了三十五號門,主管一打開,我往內一看,蔡有全笑瞇瞇的臉,往著我看,許曹德也蹲坐在裡面,向我表示歡迎,還有一位陳明仁,也坐在裡頭。我一進去裡頭,背後的房門,馬上「碰!」一聲關了起來,我坐在地上,聽他們聊起,才知道大概的情況。

 

  蔡有全、許曹德他們兩人,一九八七年台獨案開庭時,被當庭收押,而後,就被移送到土城看守所,住在孝一舍。台語詩人陳明仁,他因他案羈押,但與看守所的管理員發生衝突,而被發配到孝一舍來。蔡有全住三十五號房,許曹德住二號,陳明仁住三十九號,我住十九號。

 

我們四人都從事反對運動,也堅決主張台獨,因此,所方對我們「特別待遇」,讓我們每一個人一間牢房,這在外頭,不錯啊,每人一間套房,還是貴賓室呢!但住過的人才知道,一個人一間的獨居房,若是沒有人會客,或遇到連續假期,無法到牢房外面「放風」時,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內,你就待在裡頭,不能踏出去半步,而且,除了送飯的人來之外,你沒有任何講話的對象,那種滋味,沒有坐過獨居房的人,是體會不出來的。

 

  一九八八年九月十七日,周慧瑛送進來的一堆報紙,傳到我房裡,我非常高興,雖然都過期了,我仍一張一張的看得津津有味,咦,我翻到了九月十四日的自由時報頭版,裡面刊登了一張很大張的彩色照片,那是我九月十三日被鄭春甲當庭收押,而被法警押下去的鏡頭,我身穿「甘地精神」綠背心,向記者揮手示意。這張相片,是自由時報記者李阿明拍攝的,這張新聞相片的標題與圖說如下:

 

  「蓋世『不』保」

  「六一二事件」被告之一的江蓋世昨日出庭時,拒絕為自己做任何辯護,同時要求審判長將他收押處以重罪,審判長予以收押後諭令廿萬元交保,但江仍拒絕交保,最後以無保羈押。

 

  看了這個新聞標題,我不禁笑了出來,多虧這位自由時報的編輯,有這樣的幽默感。一般人,只要略知二次大戰的歷史,大概就會知道「蓋世太保」這個專有名詞,那是納粹德國時代的祕密警察,希特勒就用「蓋世太保」來整肅異己。這位編輯想像力實在太豐富了,他把我的名字,加上我拒絕交保的事情,連結在一起,就成了「蓋世『不』保」。

 

  九月十八日,那天是禮拜天,前一晚我想了整夜,於是,我就寫了三張標語,貼在自己的房內,鼓勵自己,鞭策自己,那三張標語如下:

 

    「關心別人,忘了自己」

    「想有趣的一面」

    「簡單就是偉大」

 

  這三張標語,貼在牆頭,就是要讓它們不時的提醒我,第一,去關心別人;第二,去看待事情有趣的一面;第三,思念清楚,物質簡單,本身就是一個偉大的目標。

 

  有人認為我這次進來是「家己討皮痛」,沒事找事,明明可以在外自由走動,卻偏偏撲向牢獄。但是,別人怎麼想,我都不在意,因為我相信我自己,正在做一件偉大的事,我正在自我實踐我所宣揚的「甘地精神」,別人的笑罵,好像是雨水滴在鴨子的背上,一骨碌的,就滾落在池塘裡面了。

 

  法國大文豪羅曼羅蘭曾寫下一段叫我感動不已的話:

 

  一個人年輕的時候,需要有一種幻象,覺得自己參與著一件偉大的人類活動,覺得自己在革新世界。

 

那時,一個人底感官會隨著宇宙間一切的氣息而震動。人是那樣的自由,那樣的輕鬆!

 

  還沒有家庭之累,一無所有,一無所懼。

  當一個人能夠捨棄他還不曾持有的東西時是很慷慨的。

  而且,能愛能憎,能相信幻夢一場、吶喊幾聲就改造了塵世是多麼甘美!

 

     (羅曼羅蘭《約翰克利斯朵夫》大方出版社,一○二○頁)

 

  一九八八年的中秋節是九月二十五日,秋節未到,我就收到一大堆關心朋友的秋節賀卡。人稱「黨外褓母」的田媽媽,我收到她的賀卡,她在裡頭寫了一句話,也真夠頑皮的,她說:「終於,你搭上車了?!哈!哈!」

 

  一九八七年我跑全島時,認識了花蓮玉里的吳正雄,他曾擔任花蓮農權分會的會長,是民進黨在花蓮的重要人物。他有一個兒子,兩個女兒,依序是吳府龍、吳佳倫、吳佳霖。他們當時都在讀小學,我每次環島走到花蓮,一定去他家拜訪,因此,吳家三位小朋友,看到我,就江叔叔長,江叔叔短,非常高興!我們一起釣魚,一起烤魚,或一起溜狗散步,我好喜歡他們。中秋節過後,我收到了這三位小傢伙的信,他們的童言童語,讓我笑得好開心,你聽聽,他們講些什麼話:

 

  吳府龍:「……今年中秋節沒有月亮,想必月亮也以經生氣了……」

  吳佳倫:「……江叔叔,記得字要端正……」

  吳佳霖:「……你在裡面有沒有人欺侮你,我叫爸爸開『飛狼』去救你……」

 

  那老大吳府龍,真天才,「已經」寫成「以經」,不過,他把月亮「擬人化」,說月亮生氣了,這一點,倒滿有文學的想像力!老二吳佳倫,天真無邪,管你是什麼政治犯不政治犯,我正在練草書,寫出來的字,她看來可能像是鬼畫符,她也不拐彎抹角,直接糾正我,叫我寫字要端正一點,好像正氣凜然的小老師,真是後生可畏!老三吳佳霖的話,太叫我感動了,她要叫爸爸來救我,可是,「飛狼」是什麼呢?是星際大戰裡的飛碟?還是童話世界裡,會飛的野狼呢?……我不知道,但那不重要,她的童言童語,叫我窩心極了。

 

  把我押進來的人,看到吳家小朋友們的來信,想必會哭笑不得吧!

  

(未完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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